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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一些特写的画面将主体局部地推到人们的面前外,主体的周围还可能出现一些次要的表现对象一陪体。团体合影拍摄中,陪体作为核摄对象中的次要表现对象是为了衬托主体,丰富画面的语言结构。主体和陪体是主次关系,在处理陪体时,切不可主次不分,喧宾夺主,使人无法理解画面的真正含义。
主体与陪体的关系并非是绝对的,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,这主要取决于拍摄者对主题的理解以及对画面形式的处理需要。团体合影拍摄中,如果我们能打破习惯的思维方式,大胆处理主体与陪体的相互关系,也许能令人耳目一新。
从技术手段上看,首先应该突出主体这一视觉中心。团体合影拍摄中,要尽可能运用各种艺术手法来达到这一目的,比如运用虚实、大小、动静、明暗、远近、冷暖等对比手段,使主体形象更充实、更丰富,更加生动鮮明。同时,在突出主体时也不能忘记陪体的作用。团体合影拍摄中,尽管一幅画面有时可以只有主体而不出现陪体,但一旦陪体的出现能起到深化画面内容的作用时,就必须选择合适的方式加以表现。
在有的画面中,团体合影拍摄中,主体内容是以多景物组成的整体来体现的,或是其轮那鲜明,或是其色调突出,再就是其地位有利等等,使其在景物中具有呼前拥后、照顾全局的能力,使画面趋于统一。